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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时间:2019-05-14 11:24

来源:生态环境部

(1)指标解释:指工业危险废物自行安全处置和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的工业危险废物量。该指标用于促进提高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

(2)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稳定于合理水平,在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化的前提下,实现全部安全处置。

(3)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7.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指标解释:指城市纳入医疗废物收运管理范围(包括城市和农村地区),并由持有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占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百分比。该指标用于推动和引领提高医疗废物收集能力。

(2)计算方法: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纳入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的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0%。

(3)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最终实现全覆盖。

(4)数据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28.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指标解释:指纳入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的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试点期间可以高校及研究机构实验室、汽修企业为主)数量占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总数的百分率。

(2)计算方法: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纳入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的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总数×100%。

(3)发展趋势:未来该指标应不断提高并最终实现全覆盖。

(4)数据来源:涉及社会源危险废物的主管部门。

2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1)指标解释:指城市贮存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该指标用于严格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增长。

(2)发展趋势:该指标是严格控制指标,试点期间,应以现有贮存处置总量不增长为目标,合理设定当年新增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控制目标。未来,该指标应逐步下降,并趋于稳定。

(3)数据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30.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

(1)指标解释:指完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项目数量与综合整治任务项目总数的比值。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指我国各工业领域在生产活动中年产生量在1000万吨以上、对环境和安全影响较大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和电石渣。整治内容包括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种类、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且工业固体废物堆场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2)计算方法: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项目数量÷综合整治任务项目总数×100%。

(3)发展趋势:试点期间,应治理的全部堆存场所,应完成或启动治理工作。

(4)数据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31.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

(1)指标解释:指采取焚烧、化制等工厂化方式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病死猪占全部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的比例。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达到100%。

(3)数据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3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量

(1)指标解释: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量。该指标用于促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建设,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不断提高,未来应实现全部规范回收处置。

(3)数据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33.建筑垃圾消纳量

(1)指标解释:指进入规范的城镇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筑垃圾总量。

(2)发展趋势:该指标应控制在合理水平,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化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全部规范消纳。

(3)数据来源:市住建局。

34.生活垃圾填埋量★

(1)指标解释:指全市域(包括城市和农村)范围内采用填埋方式处置生活垃圾的总量。该指标用于促进生活垃圾填埋量不断降低,最终实现“零填埋”。

(2)发展趋势:该指标是严格控制指标,在合理、适度分类的前提下,生活垃圾填埋量应不断降低并最终趋近于零。

(3)数据来源: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3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1)指标解释:指使用各类卫生厕所的农户数与农村总户数的比率。卫生厕所指达到《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 19379)和《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 7959)等基本要求,具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按规范进行使用管理的厕所。农村总户数指县域(不含)以下农户总数。该指标用于促进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进一步提升改厕质量。

(2)计算方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使用各类卫生厕所的农户数÷农村总户数×100%。

(3)发展趋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应不断提高。

(4)数据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36.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内纳入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的居民小区数量占居民小区总数的百分率。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计算方法: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纳入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的居民小区数量÷居民小区总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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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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