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6 13:41
来源:中国固废网
(三)强化收运能力提升
1.规范分类投放容器。农户家庭按“两分法”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两种分类收集容器。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置1处以上四分投放点,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广场等场所设置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主要道路两侧等公共区域宜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农贸市场、家宴中心等人流密集、产生易腐垃圾较多的场所应增设大型易腐垃圾和可回收物的收集容器。水果、蔬菜等农产品集中收采、上市季节,动态增设单独的易腐垃圾投放点。到2021年,基本实现所有分类投放点容器规范化、标准化,并建立常态化更新升级、定期维护机制。
2.优化分类收运车辆。按照“分类运输要定车”要求,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推广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消除“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杜绝混收混装混运,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在收运车辆上安装视频监控、车载定位等信息化设备,开展全市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大排查,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3.开展转运站提档整治。综合区域、人口、垃圾量,对接城镇生活垃圾转运站辐射范围,按需设置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鼓励相邻村共建共享,逐步改造或拆除原有固定式混装垃圾房,推行建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综合性中转站,改造提升不符合环保规范要求的中转站,加强废气、噪音控制和渗滤液处理,增强垃圾分拣、拆解、分类和暂存功能,提高与周边环境的整体协调性,2020年全市完成70%的中转站改造提升任务,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提升任务。
(四)健全处置体系建设
1.合理布局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按照集约化、多元化、规范化要求,在科学测算基础上,合理规划建设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鼓励采用一镇一点、多村联建或跨乡镇区域合理配置建设,充分考虑本地区未来产业、人口、分类质量等发展趋势,留有处置能力的发展余地,确保处理能力和处理需求相适应,站点覆盖范围最优化、设施设备效益最大化。2020年全市完成新建资源化处理站点21个,2022年全市资源化处理站点服务范围实现对未纳入城镇处理体系行政村全覆盖。
2.科学选择终端工艺和技术。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安全可靠、技术成熟、先进环保、经济适用的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模式,防止简单照搬,杜绝“一刀切”,确保分类处理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在人口密度较高、存在有机肥需求的地区,推广采用微生物发酵快速成肥处理模式;在人口密度不高、日人均生活垃圾量相对稳定的地区,推广使用太阳辅助堆肥处理模式;在人口密度较高、易腐垃圾量相对较大、易腐垃圾纯度高、有沼渣沼液消纳利用途径和一定沼气池使用经验的地区,推广使用厌氧产沼发酵处理模式;在秸秆产生量较大的地区配备秸秆破碎设备,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3.推进再生资源循环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每个乡镇(街道)设立一个再生资源回收中心站,通过单村单建或多村联建的方式,建成覆盖全域的再生资源回收点。推广垃圾资源化利用“兑换超市”“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农村便利店等经营者就地设立便民回收点,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网购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实现回收方式多元化。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参与农村物资回收业务,优先扶持供销社再生资源利用平台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农村垃圾处理静脉园的建设和运行。对生活垃圾处理终端产生的有机肥、沼气、沼液进行统一开发利用,拓展绿色循环利用渠道。
(五)推进运行机制创新
1.健全多元协同机制。瞄准当前垃圾分类社会参与程度不高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化运行管理新模式,为社会组织、社区和村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提供支持和保障,开启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垃圾分类的新格局。推动专家、社会志愿者和相关团体深入基层,宣传、指导村民垃圾分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开展定期测评,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充分激活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以PPP等模式参与处置设施建设、收集运输和运营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收运网和再生资源回收网深度融合的市场化运行体系。鼓励经过资质认证的服务企业进入垃圾处理市场,参与各项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经营活动。逐步理顺垃圾收运、处理中的责权利关系,优化市场竞争和激励,完善垃圾减量化站点运行管理机制,建立责任清晰、权责统一的良性运行机制。
3.探索数字化管理机制。鼓励有条件区、县(市)率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方式推进垃圾分类数字化建设,构建源头分类减量可评估、中端收集运输可计量、末端处理在线可监测的数据系统,全程管理垃圾分类处理链条,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监管平台,2020年诸暨市率先建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实体化运作。各级各部门要把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作为深化“千万”工程、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狠抓责任落实。
(二)加强要素保障。各级财政要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划、建设资金和运维、奖励经费等纳入年度预算,切实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要拓宽筹资渠道,整合相关资金,倡导建立县级财政补助、镇村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社会帮扶相结合的保障机制,有效减轻村级管理支出负担。电力、公用事业等单位要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设备在电价、水价上予以优惠,收费标准参照居民用电、用水价格收取。要统筹落实好垃圾分类处置必要设施设备和转运场站的建设用地需求,确保分类处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教育。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宣传教育计划,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教育基地和农村垃圾“静脉园”。用好“报、网、端、微、屏”,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教育部门、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推动广大群众自觉践行垃圾分类。组建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队伍,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进行常态化测评,把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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