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6 10:13
来源:中国固废网
5.乡镇和农村:鼓励采取初次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法”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三)建立分类收集体系。
1.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统一标准、样式,确保收集容器的颜色和图文标识统一规范、易于辨识。各责任单位自行采购收集容器,根据不同场所面积、人口和产生垃圾特性合理设置。在责任区域内要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布局图,标明投放点的具体分布位置、投放种类;投放点必须有明显的标识牌或告知栏,标明分类种类、收集方式、收集时间及作业单位、责任人和联系人等信息;收集容器应当做到密闭、干净、无残缺破损。
(1)城区:公共机构、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及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大型综合体、旅游景点和其他区域,按照面积、人口和垃圾种类及产生量合理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二类收集容器,有集中供餐场所的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居住区(含城中村)、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合理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及分类收运设施;按照“方便投放、集中收运、利于管理”的原则,在街道两侧合理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
鼓励各地在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可采取撤桶撤站,设置有人值守的生活垃圾分类驿站或生活垃圾分类智能投放箱等,方便群众分类投放,实行定时定点收集。
(2)乡镇和农村:按照“二次四分法”合理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科学规划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因地制宜布局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
2.规范生活垃圾集中储存站(点)的设置。因地制宜设置生活垃圾集中储存站(点),由保洁人员每天定时将收集容器内的厨余垃圾(含易腐垃圾和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按照分类要求归集到储存站(点)。《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出台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设施要同步规划设计和配套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储存站(点),并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3.规范专项垃圾分类收集场所的设置。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采取区域集中堆放和小区临时堆放相结合的方式,分别设置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堆放点,不得混同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收集堆放,堆放场所应当保持整洁,防止扬尘污染。
(四)建立分类运输体系。
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要严格分类运输执法检查,严禁工农业固废、园林绿化及建筑垃圾、污泥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坚决查处混装混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1.有害垃圾:产生主体自行投放至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由设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集中收运。
2.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各类蔬菜、菜叶、动物内脏等易腐垃圾由市场物业(社区)运至就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站,再由环卫部门或有资质的企业转运至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厂或卫生填埋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成前,餐厨垃圾由产生主体进行固液分离后,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弃油脂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处置,废渣按“其他垃圾”进行转运;厨余垃圾按“其他垃圾”进行收集运输。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成后,厨余垃圾统一由有资质的企业转运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3.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至再生资源回收点,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环卫收运企业直接上门收运。
4.其他垃圾:责任主体统一运至垃圾收集站(点),辖区环卫部门或垃圾运输企业再运至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厂或卫生填埋场。
5.专项垃圾按现行管理办法收运。
(五)建立末端处置体系。
落实《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适时启动新一轮规划建设,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置系统,加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需求。
2020年完成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厂二期工程建设,建成眉山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加快园林绿化垃圾处置、大件垃圾处置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鼓励以眉山天府新区、县(区)为单位整体打包,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
(六)建立信息管理体系。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完整记录各类垃圾产生量、分类投放正确率、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各环节的作业信息。建立生活垃圾产生单位、个人信用档案制度,可通过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上设置二维码,在小区、单位设置智能回收设备,加强对单位、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信息的采集。加快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环卫信息系统建设进程,建立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信息监控管理体系,采取安装GPS、推广车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运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管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相应机构和人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各自职责,负责监督指导主管行业、主管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资金保障。按照费随事转原则,市、县(区)两级财政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运行经费、设施购置和建设经费、宣传教育经费等列入年度预算予以安排,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持续性。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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