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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到2025年垃圾焚烧处理处理能力1855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能力2330吨/日

时间:2022-04-10 16:41

来源:中国固废网

生活垃圾治理的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跨区域清运及处理的协同机制不顺畅。居民生活垃圾减量化激励机制尚不健全,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机制尚不完善,垃圾处理费征收难度大,财政补贴压力较大。

6.生活垃圾分类数字化应用水平和信息共享程度仍需提升

我市生活垃圾管理信息化应用程度不足,智慧环卫系统建设力度有待加强,现有可回收物等再生资源的数据信息统计尚未纳入生活垃圾统计内容,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和管理难度较大。

二、治理原则

坚持规划统筹,区域协同。按照区域协同、共建共享的理念,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指导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的系统谋划,统筹无害化处理设施布局,实现区域共享。

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加强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合理制定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搞“一刀切”,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系统。

坚持市场导向,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市场机制,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破除不合理壁垒,规范垃圾处理第三方服务市场行为,着力促进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坚持多方共治,全民参与。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和义务,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良好格局。

三、治理目标

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要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管理系统。规划实施期限为“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本规划生活垃圾类型主要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不含有害垃圾,有害垃圾由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全市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健全符合本市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有效衔接;

——建立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

——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全链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提升垃圾分类整体水平

1.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规划布局

牢固树立规划先行理念,在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建设”的原则,编制完成天津市环卫设施布局规划,统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局,科学确定设施规模,做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满足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强化规划刚性,维护政府公信力,严禁擅自占用或者随意改变用途。

2.完善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督导员制度建设,全方位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源头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合理布局规范配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确保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清晰醒目。加强有害垃圾收集工作,按照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有害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推动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鼓励设置垃圾分类智能化设备,引导居民精准、便捷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因地制宜推行“撤桶并点建箱房”,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收运模式基本建立。

3.健全垃圾分类运输系统

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体系,合理确定分类运输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标识规范、清晰的分类运输车辆,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建立密闭、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减少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加强生活垃圾产生单位与清运单位之间的无缝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按照运距合理、布局均衡的原则,统筹规划布局垃圾转运站,提高分类转运效率。对既有各类垃圾转运站逐步进行提升改造,更新设备,提标站房,加强监管。根据环保相关要求,对渗滤液进行收集、运输、处置。对有条件的转运站,引入数字智能化系统,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重要节点。

4.提升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水平

(1)加快补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

科学预估本地生活垃圾产出水平,按适度超前原则,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稳步推进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至2025年通过新建扩建实现垃圾焚烧处理厂总处理能力1855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厂总处理能力2330吨/日。

(2)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机制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要严格执行基础设施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价,选址应符合相关政策和标准的要求,并重点考虑对周边居民影响、配套设施情况、垃圾运输条件等因素。根据垃圾处理设施设计规模,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已运营的垃圾处理设施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体制,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加强区域统筹,实现处理设施共享。政府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

(3)推进创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

有序开展综合处理园区等建设,统筹不同类型生活垃圾处理,形成一体化项目群,降低选址难度和建设投入。优化配置焚烧、生物处理、填埋等不同种类处理工艺,整合渗滤液等污染物处理环节,实现各种垃圾在园区内有效治理,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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