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9 09:49
来源:中国固废网
近日,中国固废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中标供应商为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294043.33万元人民币,服务时间为1年过渡期+15年正式运营期。
蔡甸区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实施范围为蔡甸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体系下的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道路范围内垃圾收运、城市家具及牛皮癣、公厕维护等)、生活垃圾转运、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处置(生活垃圾处置、餐厨垃圾处置、厨余垃圾处置)及蔡甸区市政设施管理所体系下的市政设施(亮化设施维护、路灯设施附属维修、路灯维修材料)管理维护等内容。最终以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为准。
去年11月7日,武汉市蔡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发布2023年1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计划12月采购蔡甸区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0500万元。并特别说明中标投资人在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后按约定支付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并负责环卫一体化存量资产的运营管理,存量资产范围届时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特许经营期满后,中标投资人将本项目所有资产及其附属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
但该项目直到今年4月30日又挂网发布征求意见,项目金额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从原本的2.05亿,变为29.4亿,上涨十几倍。
5月6日,该项目正式发布招标公告。
115号文(《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明确,“2023年2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以及后续新实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均应按照115号文规定的新机制执行”。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敬霞律师认为,该项目去年11月发布采购意向,可能这是在115号文发布之前计划实施的项目,在115号文出台之后做了调整,所以今年5月才正式发布招标公告,不过从较少的公开信息中,不好准确判断是否符合115号文和17号令的规定,但从项目属性看,这个项目应该主要是财政支付费用,如果不符合“一视同仁”原则,就要审视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可行性和和合法性了。
有行业人士指出,以当前的规定来看,市级平台拿区级项目,确实按发改委后期解释 不直接违规,但其内在公平性行业内存在争论,不排除安排“借道”以特许经营名搞直接授予之实的可能。
此外,115号文新机制提出固废处理垃圾焚烧板块应该由民营企业控股51%,污水处理及管网民营企业股权不低于35%。该项目由武汉环投独自中标,可能违反115号文规定。
据了解,武汉环投注册资本5亿元,资产规模近100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企业14家,参股企业5家。2022年12月,为贯彻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提升武汉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武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整合原生态集团,原武汉市交通工程建设投资集团(简称交投集团),组建武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城发集团)。环投集团成为城发集团全资子企业。合并重组后,环投集团作为专业承担环境及城市管理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管理企业,以城市固废综合处置与利用为核心主业,同时聚焦环境及市政工程施工、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新能源技术开发与利用等新兴业务领域。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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