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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绵阳市工作方案

时间:2017-08-17 13:47

来源:四川绵阳市政府

日前,四川绵阳市政府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绵阳市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绵阳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绵阳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绵阳市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护和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和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三大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绵阳的决定》,坚持以绿色发展为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着力打造“美丽抬头可见”的美好家园,为建设国家科技城和幸福美丽绵阳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保障。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到203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2017年,在国家和四川省统一部署下,制订《绵阳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工业集中发展区及周边地区、工业企业遗留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以农用地为重点,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调查果蔬、粮油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土壤,2018年底前查明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污染物种类、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情况。(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计生委参与)

建立10年为一个周期的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制度,注重调查数据资料的分类整合、综合分析,为准确研判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提供依据。(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参与)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统一规划,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科学设臵土壤环境污染监测基础点位、风险点位、背景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臵。2018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设臵,初步建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安州区、江油市、平武县等重点区域,化工原料及化学品制造、电镀、制革、有色金属矿采选、汽车制造、危险废物处臵等重点行业企业,补充设臵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到2020年底前,实现各县市区、园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建成较为完善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水平,重点加强市本级、安州区、江油市、三台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和水平。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相关技术人员培训。(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参与)

(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土壤环境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整合集成环保、规划、国土资源、农业、水务、地勘等部门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料,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2019年底前,完成绵阳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每年3月底前,各相关部门将上年度相关数据上传至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动态更新,构建数据共享机制,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充分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水资源保护中的作用。(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教体局、市科知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参与)

二、实施农业用地分类管控,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四)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依据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将农用地按照污染程度划分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20年底前,结合土壤污染详查,在全市农产品主产区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划定结果逐级上报至省人民政府审定。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逐步开展林地、园地、果蔬、粮油种植基地、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市农业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参与)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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