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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绵阳市工作方案

时间:2017-08-17 13:47

来源:四川绵阳市政府

四、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十三)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并向市环境保护局备案,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耕地后备资源未利用地信息纳入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参与)依法严查向滩涂、沼泽地、坑塘、废弃矿井、渗坑渗井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参与)

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参与)

(十四)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土壤污染,以新增工业用地为重点,建立土壤环境强制调查评估与备案制度。从2018年起,对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石油加工、化工原料及化学品制造、焦化、电镀、制革、汽车制造、铅蓄电池、危险废物处臵、印刷、加油站等可能对土壤造成重大影响或排放重点污染物的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且应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值,同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自2017年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参与)

五、加强污染源监管,抓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十五)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污染防控。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所形成的尾矿库、矿山排土场和渣场的安全监管和污染防控,重点加强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工作,完善防渗、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重点监管尾矿库企业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环境风险评估,防止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市安全监管局、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在矿山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深化矿山“三废”污染治理,在部分矿山、建材开采废弃场地开展污染综合整治与生态恢复试点。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参与)

(十六)严格重点企业和园区土壤环境管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根据重点企业分布、规模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本辖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督性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逐步开展重点工业园区污染综合预警,2020年建成大气、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预防预警体系。(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参与)严格执行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引导和鼓励企业实施原材料替代,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市经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绵阳海关参与)

(十七)严格企业各类拆除活动污染防控。有色金属矿采选、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天然(页岩)气开采、铅蓄电池、汽车制造、农药、危险废物处臵、汽车拆解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臵方案,并报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臵,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市环境保护牵头,市经信委参与)

(十八)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涉重金属产业发展规划必须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禁在生态红线管控区、人口聚集区新建涉及重金属排放的项目。切实强化污染整治和排放量削减的倒逼约束作用,推动涉重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重金属企业监测制度,加大对重金属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涉重企业,要依法实施淘汰,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重点加强安州区涉重金属行业的污染防控。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9.5%。(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参与)

落实国家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推动相关工业企业开展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执行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依据国家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和标准,逐步退出铅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市经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参与)

按照四川省时间节点和部署要求,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信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参与)

(十九)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2017年,各县市区、园区要制订综合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安州区、江油市、平武县等要结合实际,重点加强磷石膏、铬渣、粉煤灰、锰渣、铅锌尾矿等固体废物的综合整治。(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参与)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对全市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信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参与)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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