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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7-08-23 09:04

来源: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高管函〔2017〕138号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

《成都高新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2017年6月30日

成都高新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四川省政府《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63号)和成都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7〕54号),进一步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逐步改善我区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加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土壤资源永续利用,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十二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共成都市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实施意见》,立足当前,着眼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运用法律法规、经济、科技、标准、政策、行政等综合管理手段,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保护土壤生态平衡,确保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美丽成都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保障。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区土壤污染状况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1.2017年组织制定《成都高新区土壤污染详查总体方案》,严格落实技术规定,做好技术指导、监督检查、成果审核和汇总等工作。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工业集中发展区及周边地区、工业企业遗留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牵头,国土分局、经贸发展局、农村发展局(筹)、社会事业局、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2.以农用地为重点,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调查果蔬、粮油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土壤,2018年底前查明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污染物种类、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情况。(农村发展局(筹)牵头,国土分局、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社会事业局、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3.建立并实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牵头,国土分局、经贸发展局、农村发展局(筹)、社会事业局、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4.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土壤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培训制度。积极配合市环保局组织参加土壤环境监测等相关技术培训。(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牵头,国土分局、经贸发展局、农村发展局(筹)、社会事业局、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5.根据工作需要,以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工业(园)区及周边、工业企业遗留场地及周边、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场及周边、主要果蔬、粮油基地、主要畜禽养殖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采矿区及周边、大型交通干线及两侧以及加油站等为重点区域,在化学品制造、电镀、危废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补充增设监测点位,提高监测频次;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加强镉、汞、砷、铅、铬、锰、铜、钒、镍等重金属以及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监测。通过整合、优化我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2017年底前,配合成都市按照四川省要求完成我区国控监测点位设置;2018年底前,配合成都市按照四川省要求完成我区的省控监测点位设置,初步形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在我区的全覆盖,建成完善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牵头,经贸发展局、国土分局、农村发展局(筹)、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6.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监测,农业主管部门应该采取严格措施保护现有监测点位,做到长期定位监测。(农村发展局(筹)牵头,国土分局、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7.整合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经济和信息化、城乡建设、林业和园林、水务、科技、教育等部门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2019年底前,按照四川省的要求配合完成成都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牵头,国土分局、规划建设局、农村发展局(筹)、经贸发展局、科技局、社会事业局、各乡镇、各街道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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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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