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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7-08-31 14:37

来源:连云港市环保局

结合环保监测机构垂直改革,提升全市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完善包含布点、采样、制样、分析、质控、评价以及样品库管理在内的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体系,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按要求组织监测技术人员参加土壤环境监测业务培训。(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国土局、农委等参与)

(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利用在建的连云港市环保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整合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土壤环境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和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子平台,拓宽数据获取渠道,重视数据动态更新,加强部门资源共享,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市环保局牵头,市农委、国土局、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委、建设局、规划局、卫计委、林业局等参与)

二、保护未污染用地,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四)强化“三线一单”环境管控

全面落实《连云港市战略环评报告》成果,按照“空间红线优布局、总量红线调结构、环境准入促升级”的总体思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红线、人居安全红线”划定22类管控类别和284个基本控制单元,严守环境准入和负面清单。积极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制度,全面实施《连云港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建立健全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配套政策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打造“一主一副,三辅五核心”城镇空间格局,塑造“四大片区”为主的农业格局,保护“四横三纵”生态网络格局。加强对生产力布局和资源环境利用地空间引导与约束,推进重点行业入园进区,对入园企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集中管理和集中治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开展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商务局、国土局、环保局、建设局、规划局、水利局、农委、林业局等参与)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化工、医药等行业企业;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加快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污染有较大风险的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各地要推进废弃物集中处置,支持具备条件企业开展工业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建设局、城管局、国土局、环保局、农委等参与)

(五)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

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红线管控,重点保护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红线区域,切实保护好连云港的资源禀赋。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且有污染风险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市农委、国土局牵头,市环保局、林业局等参与)

各地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市国土局牵头,市环保局、农委、林业局等参与)

重视对沿海滩涂的保护,推动盐碱地土壤改良,因地制宜采取农艺、工程措施,降低盐碱危害,加强排污口整治,依法严查向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未利用地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有序、审慎开发利用滩涂、湿地,加强对东海西双湖省级湿地公园,临洪河口省级湿地公园内土壤环境管理。(市环保局牵头,市海洋与渔业局、发改委、公安局、水利局、国土局、农委、林业局、农开局、沿海办等参与)

加强对石英、金红石、蛇纹石、磷矿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市国土局牵头,市环保局、农委等参与)

(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严格项目准入,严防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高污染企业进入。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自2017年起,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与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等参与)

三、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七)控制农业污染

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到2020年化肥施用量较2015年削减5%以上。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自2017年起,选择东海县和赣榆区,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建设局、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加强废弃农回收利用。推广使用合格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扶持一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再利用企业,鼓励企业参与回收。探索建立试点区域的企业、农户及专业合作组织回收废弃农膜补贴机制。(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工商局、供销社等参与)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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