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中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 “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发布(附项目)

时间:2017-10-31 10:06

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市生活垃圾进行组团式收运处理,其中: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中心城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火炬区、五桂山区和民众、港口、南朗、沙溪等镇(区);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服务范围主要包括黄圃、三角、南头、东凤、阜沙、小榄、古镇、东升等八镇;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服务范围主要包括神湾、板芙、三乡、坦洲、大涌、横栏等六镇。

本规划包含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

(五)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15年

规划期限:2016-2020年

二、中山市现状及“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

(一) 现状

1、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和运营情况

中山市按“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原则进行垃圾处理与管理系统的规划布局。城镇垃圾处理系统由垃圾收集、垃圾运输/转运和垃圾处理、处置三个环节构成,“村收集”指垃圾的清扫与收集(至村垃圾收集站)由村、居委会或小区物业(在镇、区的指导下)负责;“镇转运”指垃圾的运输/转运(至处理设施)由镇、区组织、协调;“市处理”指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由市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经过多年的建设,中山市已经建立起了“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高,城乡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清运处理,环卫设施得到正常运行维护,环卫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管理机构比较健全,各项运营、监管管理制度也基本建立,市场化程度较高。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目前全市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均按照这一模式运行,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本村的保洁工作,并将生活垃圾集中到村的垃圾收集点(或居民自行投放到垃圾收集点),镇政府的环卫作业单位负责将各村的生活垃圾收集到镇转运站,集中压缩后再转运到垃圾综合处理基地进行处理。市住建局负责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监管。

垃圾收运系统逐步完善。在中心城区,已经形成了形成了针对居民的“垃圾屋(上门收集)——垃圾转运站(城中村垃圾转运站)——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和针对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屋后装压缩车——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的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在各镇,建设完善以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为核心的收运系统。根据《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要求》等相关标准要求,加快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各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基本完成了“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建设。

各镇均建立了收运设施运营管理制度,特别是垃圾转运站的管理。设施能够按照管理制度运营维护,二次污染防治到位,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在可控的范围内。全市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各镇按照有关要求每月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注重信息的收集和整合,形成自身的特色和亮点。

市住建局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镇、村进行检查督导,各镇区组织专门力量,到各村居进行督查,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市住建局将督查结果上报市政府并向全市通报,对工作落后的镇区进行约谈和督办,督促其整改。

2、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在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根据中山市的实际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中心组团、北部组团和南部组团三个垃圾处理组团,以全量焚烧为规划目标,处理全市的生活垃圾。组团式垃圾综合处理模式,既整合资源、减少污染,又避免了重复投资,有效解决了垃圾处理设施选址难的问题。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和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均已投入运营,总设计焚烧处理能力为2020吨/日(中心组团1050吨/日,北部组团970吨/日),坦洲镇垃圾卫生填埋场投入运行(150吨/日),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厂处理规模为1040吨/日,正在施工,预计于2017年投入运营。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三期扩容和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三期扩容均已开展前期工作。据统计,2014年年底,市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产生量达到了4986吨/天,存在一定处理能力缺口。

3、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情况

中山市已经运营的中心组团和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均建立了完善的监管制度。分别制订了《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考评标准》、《中山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厂考评标准》以及《中山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考评标准》等考核标准。主管部门市住建局派驻监管小组常驻中心基地和北部基地,对各运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和考评,监督运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完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定期向管理部门上报进出场生活垃圾数量、设备运行情况、运营处理数据、环境监测报告,确保运营质量达到相关要求。从2015年起,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引入有经验和能力的企业作为第三方监管机构,负责对北部基地和中心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厂、卫生填埋场等项目的运营进行全面的技术监督。同时,建立由市政府、当地镇政府、运营方和村民代表方参加的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了各部门与周边村民的有效沟通,及时接收和解决周边村民提出的问题。运营情况以及各项的环保检测数据均定期向村民公示,以此消除周边村民的疑虑。2014年通过的《中山市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环境补偿实施细则(试行)》,以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所在镇区为受偿者,生活垃圾输出镇区为补偿者为原则,使得垃圾处理基地周边居民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是缓解垃圾处理等设施“邻避”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

中心基地和北部基地自运行以来,严格按照垃圾处理规范的各项排放标准进行检测,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的排放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全天候24小时监测排放情况,排放数据实时上传到市环保局的监控中心,环保数据实时对外公布。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烟气排放指标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排放标准,垃圾渗滤液处理排放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及《广东省污染物排放限制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年垃圾处理量、炉膛烟气停留时间、炉渣热灼减率、安全管理等指标符合特许权协议及相关标准要求。

4、分类收集

中山市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从2002年开始实施至今已有十多年,根据《中山市市域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标准”)要求,按照不可回收废物、可回收废物、大件废物和有害废物这四大类逐步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作业。经过多年的宣传教育和实践,居民对分类收集有了较深入的认识,推行分类收集的社会氛围较好,其中最成功的是已经建立起较完善的有毒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和大件垃圾预约上门收运体系。道路两侧每个垃圾桶都设有红色的有毒有害垃圾箱,定期由专车收集,送给专业的公司处理。家庭产生的大件垃圾,可以电话预约,有专门的收集人员上门收集。部分居民会自行收集废品卖给废品回收人员,将自己认为没有价值的部分当作垃圾扔掉。居民投放的垃圾还会被拾荒人员翻拣,而负责收运垃圾的环卫工人,也会再次挑拣出能够回收的物品。经过这几个环节,可回收物几乎全部被分流出去,环卫部门收集到的垃圾中,有回收价值的废品已经很少。虽然这种回收属于民间自发行为,但客观上达到了较好的减量和资源化的效果。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情况与城镇有所不同。农村人口分散,人均垃圾产生量低,建立专门的集中式分类收集设施投入太大,维护管理困难。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以及省住建厅下发的文件的指导意见,充分利用农村环境容量大的优势,鼓励一家一户进行就地分类,就地消化,无法消化部分则纳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集中收运处理。其中,有机易腐垃圾采用直接还田、堆肥或喂养家禽家畜等方式就地处理,可回收物自行售卖,渣土砂石等惰性垃圾就地填坑。

5、餐厨垃圾

中山市已启动了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开展了包括基础资料调研、试点、方案论证等基础工作,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可研等前期工作。《中山市餐饮垃圾管理办法》已经完成征求意见,即将上报市人大审核批准后施行。

6、垃圾处理费收费

中山市制定了《中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并已实施。目前,中山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计收不同类收费对象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中心城区及13个镇开征了垃圾处理费,其余镇正在开展征收垃圾处理费的前期工作。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较高,达到98%。收缴的垃圾处理费不足以支付垃圾收运处理费,不足部分由市、镇财政补充。

(二) “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1、规划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

中山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十二五”规划主要对无害化处理总能力、新增处理能力进行目标规划。具体规划目标及完成情况见下表:

表1-4 “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序号

规划指标项目

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1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全市基本形成日处理垃圾4200吨的能力

未完成。目前全市总设计处理能力为2020/

1.1

中心组团

新增600/日的处理规模

未完成,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1.2

北部组团

扩容520/日的处理规模

未完成,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1.3

南部组团

形成焚烧处理1040/日、填埋处理290/日、综合利用项目100/日的处理规模

焚烧厂和填埋场在建,综合利用项目正在方案论证

2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未完成

3

新建粪便处理厂1

近期处理规模为150/

未完成。由于国家关于公用设施特许经营政策有变化,原计划拟委托国有企业依托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未能通过审批。正在重新开展前期工作

4

餐厨垃圾集中处理

启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处理能力不小于50/日的餐厨垃圾生化处理厂1座)的立项及建设程序

沙溪镇餐厨垃圾处理试点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运。

5

完善生活垃圾应急处置系统

中心组团和北部组团可在其综合处理基地范围内建设应急填埋场(区);南部组团需进行应急填埋场建设方案(规模、建设方式等)专题研究,填埋场选址可在南部基地内,应急填埋场库容为300万立方米左右

未完成

6

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率

15%

已完成

7

生活垃圾资源化率

80%

已完成

8

生活垃圾运输密闭化程度

100%

已完成

9

生活垃圾运输作业机械化程度

95%

已完成


水域垃圾清捞率

95%

已完成

2、规划任务完成情况

通过“十二五”期间的努力,中山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收运处理水平得到了提升。在受到政策变化、投融资、邻避效应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突破重重障碍,取得了一定进展。

1234567...9

编辑:程彩云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solidwast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固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