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31 10:06
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截至2015年年底,结合实际逐一考查上述规划目标的完成情况:
(1)市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距离95%的指标仍有较大差距。尽管得到市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但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程滞后,未能如期完成“在2015年形成三大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全市基本形成日处理垃圾4200吨”的目标。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来看,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已于2006年投入使用,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为1050吨/日,现运行正常;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已于2009年投入使用,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为970吨/日,现运行正常,坦洲镇垃圾卫生填埋场投入运行,处理能力为150吨/日,现运行正常。但是,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还在施工阶段,设计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为1040吨/日,相比规划进度滞后,预计2017年能投入使用,中心组团三期扩容项目和北部组团三期扩容项目的进度均滞后,目前仍在开展前期工作,预计在“十三五”期间能够完成投入运营。
(2)配套垃圾收集与运输的设施、设备及车辆在数量和功能上基本满足规划目标要求,全市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已基本实现密闭化,城区公共场合杂乱垃圾实现容器化,淘汰沿街敞开式垃圾容器(俗称“垃圾池”),城区范围内全部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房及分类收集垃圾箱;
(3)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收集(大分流)的目标率基本完成。中心城区普遍推行分类收集,目前主要将可回收物、有毒有害物以及大件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由于资料收集困难,源头减量率的计算不够严格,存在一定的漏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系统工程,末端进行垃圾分类处理的条件还不具备,短期之内要想达到市域源头减量与分类收集还比较困难,横向对比于北京、上海、杭州、广州、深圳、厦门等市,均反映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推行难度较大;
(4)中山市作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联合国人居奖获得城市,严格控制水面垃圾污染,水面环境质量长效保持。全市城乡垃圾运输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显著提升,城镇主、次干道清扫机械化程度和水平也在不断加强,已经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在配备功能齐全的大型垃圾清扫、收集、运输车辆及设备的同时,引入节能环保的小型电动车作为辅助,不断提高中山市道路清扫、垃圾收集运输等方面的工作水平。
(5)餐厨垃圾试点情况。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依据《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粤府办〔2013〕135号)等政策性文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中山的相关试点方案,并于2013年11月18日印发实施(《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13〕298号))。主要内容有:
一是明确试点对象和目标。本着“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先以沙溪镇为试点单位,沙溪镇政府与华南再生资源(中山)有限公司签订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协议。通过试点工作,一方面测评企业技术成熟度和测试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产成品处置各环节的情况,为市政府制订相关监管办法提供参考;另一方面便于相关职能部门获取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的空气排放、污水处理、产品结构、运营模式等方面实施经验和数据,为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模式的完善及项目特许经营提供决策参考。
二是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成立中山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沙溪镇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卫生局、城乡规划局、城管执法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沙溪镇有关领导及华南公司负责人。试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沙溪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落实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组。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沟通交流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明确试点工作任务。试点期间,沙溪镇政府协调政府机关食堂、公办学校饭堂和公办事业单位饭堂向华南公司免费提供餐厨垃圾,未达到华南公司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处理量部分,沙溪镇政府可协助华南公司向餐饮企业收集,所需费用由华南公司自行承担。
自2013年开始华南再生(中山)资源有限公司作为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单位开展餐厨垃圾回收处理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至今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从整体情况看,该公司能够收集到的餐厨垃圾有限,无法保障项目的常态化运营。并且该试点用餐厨垃圾制作动物蛋白,主要用于制作鱼类饲料。由于餐厨垃圾成分复杂,产品的质量控制难度大,难以取得国家关于此类原料销售的相关审批批文,试点项目在实施一段时间后停止。
(6)粪便无害化处理情况
中山市从2008年就启动了粪便无害化处理厂项目,由于项目第一次选址办理土地证需要太长时间,就重新进行选址。按照当时的政策和市政公用设施集中合理布局的原则,拟已特许经营方式委托国有企业依托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并开展了可研、环评等一系列前期工作。在项目立项时,国家关于公用设施特许经营政策有变化,原方案未能通过审批,项目再次中断。目前正在调整方案,重新开展前期工作。
综上分析,整体来看上述各项规划目标大部分完成,垃圾收运机械化、密闭化运输比重和清扫收集服务范围基本达到规划目标,但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急需迅速提高。而制约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的关键在于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进度进展延缓,这导致了全市在“十二五”规划末期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45%。随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推广,城镇垃圾中的可回收垃圾以及农村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垃圾、有机易腐垃圾和惰性垃圾均得到分类处理,不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使得全市生活垃圾的有效处理率达到90%。由于分类收集对于垃圾分流的效果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建设充足的处理设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是从根本上解决垃圾问题的关键。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山市“十二五”期间在环卫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以中心组团、北部组团和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为核心的“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已经基本形成,收运处理及监管等各个环节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城乡保洁覆盖率达到100%,垃圾日产日清。通过市、镇财政补贴和收取垃圾处理费等方式,环卫经费有了充分保障。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
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4年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达到4986吨,每年仍在高速增长,而设施无害化日处理能力是2170吨(中心基地和北部基地的焚烧处理能力分别为1050t/d和970t/d,坦洲镇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处理能力为150吨/日),且坦洲镇垃圾卫生填埋场即将满容封场,总无害化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处理能力的提高不仅要满足垃圾处理总量的需求,同时要满足分类收集系统配套的分类处理的需求。
(2)提高垃圾综合处理能力,不同类型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急需加快建设。
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以及相关要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比“十二五”规划的规划内容有了较大扩充,需要将餐厨垃圾、粪便、大件垃圾以及建筑垃圾等不同类型的垃圾均列为规划内容。为与未来政策顺利衔接,需要加快组织建设相应的收运处理系统。
目前,中山市餐厨垃圾、粪便、大件垃圾以及建筑垃圾等不同类型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收运处理设施均在前期工作阶段,尚未形成处理能力,垃圾综合处理体系尚未形成,这对于提高全市垃圾收运处理水平形成严重制约,也成为深入开展分类收集的瓶颈。
(3)应急设施欠完善,影响全市垃圾收运处理安全运营。
由于与附近村民及当地政府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中心基地和北部基地已建成的卫生填埋场还无法接受原生垃圾,无法实现应急的功能。在中心基地和北部基地的垃圾焚烧厂停炉检修(每年约65天,处理能力分别下降约30%和50%)及应急状态时,垃圾无处可去,给相关部门和镇区造成巨大压力。
(4)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虽然全市已经建立起了“村收集、镇转运”的收运体系,但由于历史原因及新建项目选址、环评困难等客观原因,垃圾收运系统的设施建设水平普遍偏低,特别是二次污染防治措施普遍不足,只能勉强达到相关标准。这不仅制约了垃圾收运处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也与中山市的城市发展阶段不相适应。需要在“十三五”期间加大力度,进一步提升以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为核心的垃圾收运系统建设标准。
三、“十三五”规划需求分析
(一) 生活垃圾处理需求预测
(1)垃圾成分预测
垃圾成分预测方法采用生活垃圾-气化率相关比率预测方法。
国内外有关研究一致表明,城市垃圾成分受气化率、饮食结构、气候、流动人口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影响量大的是气化率。不同地区或城市所做研究显示:城市垃圾中易腐物含量及含水率随气化率提高呈正比变化,而灰渣比例则明显减小;同时气化率变化也隐含着其它因素的变化。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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