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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发

时间:2018-03-06 13:59

来源:平顶山市环保局

日前,中国固废网获悉,河南平顶山市印发《平顶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立健全。具体全文如下:

平顶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7〕13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平顶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函》(环办土壤函〔2016〕1806号)有关技术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平顶山市市情,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南水北调沿线环境安全和城乡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的永续利用,为平顶山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安全的土壤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立健全。

主要指标: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到203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

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在充分利用环保、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已开展的土壤相关调查工作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下同)用地为重点,开展我市土壤污染详查,掌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考核工作办法等1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8〕27号),编制平顶山市详查具体实施方案并启动详查。在详查方案编制、样品采集、样品制备、分析测试、质量控制、报告编写等方面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技术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和成果审核。建立平顶山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根据调查成果更新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分布等变化趋势。根据环保、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已调查发现的土壤污染点位超标区、土壤重点污染源影响区(含污灌区)和农用地分布区,以耕地为重点,兼顾园地和林地,确定农用地详查范围和重点区域,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主要污染物及污染程度。结合详查工作开展土壤与小麦等农产品协同调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参与)

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由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变更为其他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结合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等信息排查确定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关闭或搬迁企业疑似污染地块,2020年底前完成潜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并及时更新污染地块数据信息。(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参与)

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按照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的原则,合理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基础点位和风险点位。由市环保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在耕地等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基础点位,每5年开展1次监测,掌握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情况;在工矿企业及其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果蔬菜种植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其周边等布设土壤环境质量风险点位,每年开展1次监测,掌握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情况。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布设。建立覆盖全市、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地方特色农作物种植区及已污染和疑似污染地块,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动态优化管理,充分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用途变化情况,定期对点位进行动态优化调整,确保监测点位的科学性和代表性。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等参与)

加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以舞钢市、鲁山县、叶县等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较好的县(市、区)为依托,配备土壤环境污染监测所需仪器,提升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立监测人员培训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市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将土壤环境监测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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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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