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9 09:58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丁宁、刘琪
在生活垃圾收费机制的探索方面,我国不少城市已作出了先行实践。以宁波市为例,由世界银行贷款,E20环境平台作为咨询方开展的宁波市生活垃圾收费机制研究项目已前瞻性地采用了垃圾收费+垃圾分类相辅相成的思路,并提出了“差别化”、“精细化”及“超量加价”原则,与本次修订草案中关于垃圾差别化收费的指导思想高度吻合(参考链接:破题垃圾收费难: 宁波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研究项目启动)。未来随着宁波的进一步深入探索,关于收费性质的明确,收缴方式的创新以及差别化激励收费机制的尝试将成为差别化收费机制在地方落地实践的“试金石”。2020年底前,全国更多城市将以宁波、苏州、厦门等垃圾分类“先行者” 的试点经验为参考,结合实际情况确立切实可行的垃圾收费机制,倒逼垃圾分类按时交上验收答卷(参考链接:PPP3.0遇见固废3.0,多方分享宁波示范项目亮点)。
3. “地沟油”打击力度不减,餐厨垃圾需合规处置力保人民“吃得安心”
此次修订,新增了餐厨垃圾管理相关条例:明确要求县级以上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餐厨垃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居民家庭和餐饮经营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化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利用餐厨垃圾加工制作食品和供人食用的各类物品。此次新增条例,为我国餐厨垃圾处理行业在国家层面的管理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多年来餐厨垃圾管理职责不清、法律依据不足等问题的解决撕开了突破口。
我国餐厨垃圾处理行业自“泔水猪”、“地沟油”等问题引发公众关注后才逐步萌芽,长期受制于边界条件、非法利益链、盈利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而发展缓慢。随着“十二五期间”试点城市的建设,餐厨处理设施开始遍地生花。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前端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导致分类处理成本高、中端收集困难以及末端资源化产品盈利难等问题仍较为突出,我国的餐厨垃圾处理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单独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各地方根据地区实际情况,纷纷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截止至2017年11月,我国有12个省和直辖市、101个地级市及6个区县制定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占比达到35%。由于行业整体发展阶段尚处于初期,不同省市对餐厨垃圾的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此次修订,明确了餐厨垃圾处理的主体和监管单位,再次重申了切断非法利益链的立场,为餐厨垃圾处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制保障。E20研究院认为,此次餐厨垃圾处理部分条款的增加,将指导相关部门进一步出台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对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生活垃圾分类的节奏已经走上快车道,国家部委多次发文、固废法修订草案再次重申、差别化收费机制的探索和推行,一系列动作将势必推动前端循序渐进开展分类。同时,在相关法规的保障下,前端分类工作将与末端餐厨、厨余垃圾分类合规处理机制配合,前后端的有效衔接逐步打通,一方面确保前端分类后,分类垃圾能够真正分类处理,保障市民分类积极性,打造垃圾分类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又有效解决了末端处理企业“收不上来”、餐厨垃圾处理厂“吃不饱”等问题。E20固废研究中心认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顽疾是多环节共同造成的,在大力推动前端垃圾分类的同时,中端分类收运和末端分类处理的环节搭建以及各环节的衔接不可缺失。未来,分类收运体系和末端餐厨、厨余、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处理行业的法制保障、政策配套、管理部门界定等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以实现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的全流程管理。
危险废物篇:区域合作进入政府视野
1. 危废产生与处置空间上分布不均,区域合作进入政府视野
根据《环境统计年报》,2016年我国工业危废产生量约为5347.30万吨,同比增长34%。工业危废产量近年来呈稳定持续增长态势。同时我国工业危废产生量分布不均且处置能力各省分布差距较大,华东地区与西北地区危废产生量超全国半数。而西北地区部分省份无足够处置能力,难以消化大量的危险废物。部分地区危险废物不当堆存、非法倾倒处置问题突出,多地发现渗坑、暗管偷排废酸废液等违法事件;部分处置设施运行不规范、不稳定,对自然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而本次固废法修订,增加了鼓励临近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开展区域合作,统筹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在我国现行的危废管理制度中,一方面本着简政放权的原则,对危废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下放危废经营许可审批、简化危废设施审批程序,加速危废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我国实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危废跨省转移手续复杂、审批耗时长,跨省处理处置危废可行性低。相信本次固废法中对统筹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修订能鼓励各地区之间的区域合作,简化危废转移所需手续,有效解决我国危废处置能力空间分布不均的问题,均衡各地危废处置能力,有效降低危废贮存量。
2. 加强精细化管理,危废管理分级管理制度提上议程
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大,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后果十分严重。当前,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亟待加以改进。在鉴别环节,危废鉴别缺乏统一管理,鉴别程序和鉴别责任机构没有规范规定及管理。危废鉴别难、取证成本高已成为束缚我国危废全流程管理的短板;在分类环节,我国危废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在收集、转移、运输、处置等环节也存在着监管主体不明确、信息共享机制不顺畅等问题。E20固废研究中心对危废的全流程管理薄弱环节提出了意见及建议,具体参见(参考链接:福兮?祸兮?危废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本次固废法修订,提出了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增加鉴别程序和单位管理要求,为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统一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同时本着环境风险控制的原则,建立危险废物分级管理制度。从当前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工业危废全流程管理。
法规制度衔接篇: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
为保证我国固废管理制度的衔接性,本次修订草案还增加了环保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固废排污许可制度等方面内容,并再次重申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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