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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

时间:2018-11-14 15:19

来源:济南市环保局

日前,济南印发《济南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全文如下:

济环字〔2018〕205号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等4部门

关于印发《济南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区县(含高新、南山)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农业局:

现将《济南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环境保护局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济南市规划局 济南市农业局

2018年10月9日

附件

济南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发〔2017〕15号)及《山东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鲁环发〔2018〕58号)要求,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逐步改善我市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防控土壤污染风险为目标,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与治理修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与治理修复等方面提出任务措施,完善土壤污染综合防控体系,分阶段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壤环境问题,确保土壤质量持续向好。

第一章 现状、成效与问题

一、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相继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济南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为清洁水平,处于安全等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部分调查点位存在超标现象,但以轻微污染为主;部分工业场地及周边土壤调查点位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存在超标现象,焦化、石油加工、化工等行业企业周边土壤污染风险较高。

(二)农用地土壤质量状况

根据“十一五”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及“十二五”土壤例行监测结果,济南市农用地土壤总体处于清洁水平,部分调查点位土壤重金属轻微污染。化工、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周边、历史污灌区、城市老工业区周边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较高。由于“十一五”土壤污染普查布点网格较大,难以全面评价和掌握济南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具体状况,待2018年农用地详查结束后,可进一步掌握济南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三)企业用地周边土壤质量状况

根据“十一五”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及2016年济南市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在47个场地(42个重污染企业、3个工业遗留地和2个固废处置场)428个监测点位中,镉、汞、铅、铬等重金属达标率接近100%,个别点位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等污染物存在轻微超标的现象;部分焦化、石油加工、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土壤呈现不同程度的土壤污染。由于目前开展的污染地块调查覆盖度不够全面,布设点位较少,难以全面评价和掌握济南市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的具体状况。

二、土壤污染防治取得的成效

(一)出台了一系列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文件

2015年,按照省环保厅要求,济南市环保局出台了《济南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我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同年,根据《山东省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鲁环办[2015]38号)要求,我市出台了《济南市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推进了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政发〔2016〕37号)精神,济南市政府于2017年8月正式印发《济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济政发〔2017〕15号),提出切合我市实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标志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的新阶段。

(二)土壤环境质量调查逐步深入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十一五”期间,济南市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对象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土地、自然保护区、土壤背景点、重点区域调查等,初步摸清了济南市土壤质量状况。“十二五”期间,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试点工作,共监测土壤点位114个,监测对象选取了重点污染企业周边、基本农田区(粮棉油)、蔬菜基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土壤。2015-2016年,按照《济南市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了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摸清了济南市重点行业企业等场地土壤污染状况。2017年,启动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全市共划定详查单位174个,布设农用地详查点位997个;配合省级部门完成土壤和农产品(小麦)样品采集工作,共计989个。

(三)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逐步开展

2012-2016年,农业部门开展了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普查,初步摸清了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加强源头防控,实行农业投入品准入管理,严禁施用重金属超标的化学投入品和有机肥。推进设施蔬菜地土壤退化修复,探索开展土壤重金属修复试点工作,针对粮食、蔬菜等作物不同污染类型进行土壤深翻、钝化剂原位修复、低累积品种筛选等治理修复措施。

(四)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

“十一五”以来,济南市着手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陆续开展了部分场地调查工作。2017年,根据山东省《关于做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7〕529号),我市组织各县(区)认真排查工业企业污染地块,完成了第一批疑似污染地块信息填报,加强对污染地块的环境监督管理,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相关要求,我市对本辖区内疑似污染地块陆续开展了环境污染调查、风险评估及治理修复等工作。济南华阳紧固件有限公司原厂址已完成场地调查评估及修复工作;济钢厂区环境污染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推进了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区污染场地修复工作,先后完成了铬污染调查和地勘、场地环境风险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风险评价补充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目前正在实施土壤修复工程。针对章丘区普集镇上皋村的废弃矿井污染事件,及时有效的开展了污染控制及环境修复工程,污染扩散得到有效阻止。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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