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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时间:2019-01-04 10:39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日前,河北印发《河北省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文如下:

河北省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政发〔2017〕3号)实施,扎实推动净土保卫战,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抓好源头防控,注重风险管控,全面排查调查,有序治理修复,加强跟踪评估,强化监管执法,严格考核问责,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防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2.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突出重点问题,聚焦关键领域,紧盯基础调查、摸清底数,推进立法、完善标准,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等重点工作,坚决守住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3.坚持突出重点、有限目标。以农用地中的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为重点,明确监管的重点污染物、行业和区域。紧扣重点任务,设定有限目标,梯次推进,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4.坚持分类管控、综合施策。根据农用地不同污染程度,分别实施不同管理措施;对建设用地按不同用途,确定管控措施,严格用地准入。对未污染土壤、污染土壤,分别提出保护、管控及修复的针对性措施,管好存量、严控增量,实现闭环管理,不留死角。

(三)行动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控制,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省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的全省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2.年度目标

2018年: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阶段性工作,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各市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2019年:全面摸清农用地污染面积、分布及其污染程度,完成产粮(油)大县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2020年:完成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耕地质量分类清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摸清土壤环境污染状况

1.抓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查明农用地污染面积、分布及其污染程度,为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提供数据支撑。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农用地样品采集、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上报,建成省级土壤样品库;2019年6月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和成果集成。

2.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8年底前,启动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入库;2019年底前,完成污染地块风险筛查,确定初步采样调查企业地块清单,启动疑似污染地块初步采样调查、样品分析测试;2020年底前,完成企业用地调查数据上报、分析评价,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

(二)加快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

3.划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根据土壤污染程度,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2018年底前,制定全省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类别划分工作方案;2019年底前,完成所有产粮(油)大县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数据上传河北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4.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建设管理。组织开展优先保护类耕地管理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2020年,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行业企业,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实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用地限批、环评限批等措施。

5.落实安全利用类耕地风险防范措施。2018年起,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计划并落实。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结合当地主要农产品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和风险预警。探索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示范区。2020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121万亩。

6.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草。2018年起,制定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年度计划并落实。在涉及重度污染耕地的县(市、区),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明确界限,设立标识,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方案。2020年底前,全省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到94万亩。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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