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5 09:24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孙宁
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体系上,可优先考虑危险废物焚烧类设施,若不具备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第二方案可考虑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或者水泥窑处置设施,这需要正常情况下为应急处置医疗废物做好改造方面的准备。作为第三方案,是临时新建就地或者就近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采取可移动式的撬装设备,优先选用非焚烧处置技术。
(4)加强系统思维,将相似的环境基础设施整合后进行统筹管理。将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性质和作用较为类似的设施统筹起来进行规划,将这些设施的主管部门归并为一个主管部门,鼓励将这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统筹为一个项目包向社会开放。这不仅有利于推动产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发挥优势企业的力量,同时对加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统筹管理也是有利的。
(5)加大国家科研攻关支持力度。在国家相关科技研发中,尽快立项开展医疗废物移动式处置设施研发,不仅服务于突发应急状况下的使用,还同时服务于我国集中处置设施难以覆盖的偏远地区和气候地形条件受限制的地区的医疗废物处置需求,不断提高设施应急情况下的有效性、适应性、安全性。同时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次疫情期间各地投入使用的应急处置设施进行全面评估,为进一步遴选适宜的设备和技术,明确下一步研发方向提供重要依据。
(6)大力推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保障体系建设。1)依托我国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专门建设医疗废物应急管理的子平台,将全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人员队伍等均纳入信息平台中,一旦发生突发应急情况后即可启动该平台,依靠信息化和大数据信息等,推动应急管理的信息化,提高管理效率。2)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行业的集中度,重点培育医疗废物处置的龙头企业(标杆企业),利用市场手段,在重点区域提高集中度。实施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处置能力和管理能力的评估,达不到相应标准要求且整改不到位的,终止委托处置合同,引入新的处置企业,打破目前处置企业认为的“铁饭碗”。3)开展医疗废物处置行业成本评估,充分考虑当前不同处置技术路线下的处置成本水平,加快推进各地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水平的必要和合理调整。
当前我国正在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作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编制中应将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和应急设施体系建设作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与风险应对重要组成内容给予大力强化,将上述建议纳入《规划》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上下一盘棋,有组织、有序的推进我国医疗废物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更好地保障城市生态环境安全。
孙宁,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工程部主任,研究员。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主要从事危险废物处置政策、重金属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政策、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与修复工程咨询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孙宁目前主要担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重金属污染防治分会常务副主任、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污染场地安全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技术委员会委员,农田土壤安全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土壤污染防治创新技术战略联盟副理事长和专家委员会专家,河北环保联合会环境修复促进中心专家委员会专家。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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