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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发布(全文)

时间:2021-10-28 16:51

来源:中国水网

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紧密衔接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更加严格、更具前瞻性的生态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加强地方标准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政策等衔接配套,健全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效果评估等机制,促进形成绿色生产和低碳生活,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结构绿色转型协同增效。

推动生态环境司法联动。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成效,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联席会商、联合执法、联合督办。推动省级和有条件的中级与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设立专门的生态环境审判、检察和执法组织,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起诉和审判力度。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强案例线索筛查、重大案件追踪办理和修复效果评估。推动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进行衔接。

第三节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构建规范开放市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督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健全第三方治理环境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建立第三方环评、监测、治理失信机构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

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在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重点行业等领域推行第三方治理,探索治理企业跟投业主项目模式和区域化、一体化环境综合服务模式。开展生态环境导向(EOD)开发模式试点,探索建立产业收益补贴生态环境治理投入的良性机制,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经济发展的充分融合。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第三方污染治理鼓励政策。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按照补偿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落实差别电价政策。

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完善项目储备库建设。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出台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产业集群绿色升级改造,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等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三明、南平以创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加快探索绿色金融创新举措。鼓励各地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对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和省级各类投资基金。探索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鼓励省产业股权基金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子基金。引导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债券。

明确绿色信贷支持方向,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银行业发展绿色信贷。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在环境高风险领域研究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等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管理制度。鼓励发展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

第四节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绿色生活风尚,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推动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进公众以实际行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全民绿色消费,积极培育绿色消费市场,推行绿色产品政策采购制度。制定实施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方案,组织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倡导低碳绿色出行,以福州、厦门作为主要绿色出行创建对象,鼓励周边中小城镇积极参与创建行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全省50%的县(市、区)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标准,持续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引导全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将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鼓励企业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环境教育体验场所、环保课堂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结合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打造生态文化品牌,推广生态环境文化产品。巩固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完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持续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实践活动、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系列活动。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加强农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地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

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覆盖全面化,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提高监督管理效能,提升公众参与水平。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健全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群团组织和生态环保志愿者队伍优势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关心关注生态环保事业、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围。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广泛发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队伍。

第十三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强化政治统领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深入理解、大力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创造的宝贵思想财富、精神财富、作风财富、实践成果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汲取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强大力量。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两个维护”扎实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落地落实上,进一步提高坚决维护的定力和能力,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福建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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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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