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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发布(全文)

时间:2021-10-28 16:51

来源:中国水网

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生态环境领域交流合作。组织参加“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系列活动,重点推动海洋环境保护、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双边环保产业经验分享和技术资源共享等领域交流合作。组织参加澳门环保国际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香港国际环保博览、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际性展会,促进与“海丝”沿线国家生态环境技术交流与项目对接。加强与东盟友好交往,积极探索与东盟省级友城构建环保部门间交流合作机制。

开展海洋科研和环境保护合作。支持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等机构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开展中国与东盟国家间海岸带侵蚀防护和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吸引东盟国家涉海部门、企业、科研机构来闽考察,推进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海洋环境保护合作。

第二节探索两岸生态环境融合发展新路

探索闽台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共通。鼓励台资企业参与环保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建设平潭两岸生态环境融合发展示范区,深化运用两岸生态环境领域行业标准比对项目成果,研究标准共通制约因素与政策瓶颈,创新机制体制,探索行业标准共通实践。继续加强闽台辐射环境监测比对合作,力争实现两岸辐射环境监测领域技术交流常态化,探索两岸辐射环境监测标准共通共用。

推进海峡生态环境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整合集聚海峡两岸的环保科技及项目资源,对接海峡两岸生态环境发展技术需求,加快建设生态环境海峡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以“海峡两岸环境与生态会议”为平台,加强生态环境科研交流,共商学术合作新机遇,共建生态环境创新平台。探索举办“海峡生态环境交流合作论坛”,创建环保科技与产业常态化交流品牌,促进海峡科技与产业圈协同创新、融合发展。支持高端环保产业在厦门聚集发展。

深化闽台生态环境协同保护。进一步拓宽闽台农业、林业、旅游、气象等领域合作,鼓励和支持台商扩大绿色经济投资,推进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对接。鼓励台企台胞来闽从事生态环境业务,参与生态环保项目建设与运营。探索建立闽台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两岸同胞最普惠的福祉。加强台湾海峡海洋环境监测、海洋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与信息共享,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同维护台湾海峡清洁和生态环境。有序推进向金门、马祖通水,让台胞共享福建的清洁水、安全水、生态水。

第三节协同闽东北闽西南生态环境保护

共建跨区域环境保护机制。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建立空气质量联合监测、联合会商等机制和大气污染预警预测协作、联合应急机制。实施环境监管执法联动,全力推行区域交叉执法,加强部门、区域间联合执法,建立执法联动长效机制。建立跨行政区的环境治理跟踪机制、协商机制和仲裁机制等,加强联合监管和纠纷调解工作。

构建环境信息共享体系。实现污染排放、环境质量、环境监测信息共享。鼓励闽东北、闽西南环境科研与监测机构共研环境科技监测技术、共建环境监测基础设施、共享区域环境监测成果。开展联合技术培训、联合设备运维、联合监测结果分析等行动,提升区域整体环境科技监测能力。共筑生态安全屏障。严格保护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河口、重要砂质岸线及沙源保护海域、特殊保护海岛及重要渔业海域。依托武夷山—玳瑁山脉、戴云山—博平岭山脉、闽江、九龙江、晋江、汀江以及滨海重要生态功能区、东海海域,打造背山面海的内陆山区绿色森林生态屏障和沿海蓝色海洋生态屏障。

联守生态廊道。依托闽江、九龙江、晋江、洛阳江、汀江、沙溪、金溪、尤溪等主要水系,加强沿岸防护林体系建设,禁止新建不符合流域规划的水电项目,维护流域水生态空间,加快推进流域污染整治,实施水环境全方位管理,打造河流生态廊道。依托由山区延伸向海岸的山体,加强山体绿化和修复,打造森林生态廊道。依托交通走廊,建设防护林、森林景观带,适度打造郊野公园等集生态、景观、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绿地生态系统,构建交通生态廊道。

第十一章推进智慧监管,提升现代环境治理能力

围绕各领域突出环境问题与重点任务,统筹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以生态云平台建设为抓手,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模式,构建环境信息“一张图”、监测监控“一张网”,推动环境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建设水平,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推进生态环境管理智慧转型

深化“数字生态”建设。建设数字生态研究院(福建)。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整合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信息化资源,深化数据分析和融合应用,完善生态云数据汇聚共享机制,推动社会各界“共建、共享、共用”生态云,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决策科学化、监管精细化、服务便民化水平。

拓展生态云平台功能。加快生态云平台3.0建设,新建视频监控、遥感影像等基础支撑平台,升级数据资源中心、综合监管平台、监测管理等业务化平台。建设大气、水、土壤、重点片区重点行业污染物、碳排放信息化管理模块,拓展建设水环境综合分析、大气环境综合分析、海洋环境综合分析、自然生态监管、绿盈乡村服务系统、核与辐射智慧化监管等一批重点功能和应用模块。

提升生态云应用水平。加强生态环境智能大数据整体设计,实施国产化架构重构和业务系统国产化改造。加快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现代信息技术运用,提供全面、精准的数据服务和业务应用,构建环境信息“一张图”,加强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生态环境管理全方位转型。

第二节织密生态环境监测立体网络

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完善覆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小流域、海洋、土壤、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以及城市和村镇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监测站能力建设,优化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网,加快建立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健全分类监测、动态调整、轮次开展、部门协同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共建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综合管控。建立重点区域质量监管和“双源监管”相结合的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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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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