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22 13:32
来源:河北环保发布
3月21日下午,河北省环保厅召开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地方标准发布会,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副处长李红彦以“河北省严格地方环保标准约束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医疗废物焚烧企业再规范”为题介绍了制订《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重要意义,标准的制定原则与程序,以及两项标准的主要内容及特点。两项标准的起草者,省环境监测中心王淑娟、李歆琰介绍了课题组针对两项标准调研、起草、论证的过程,介绍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医疗废物焚烧企业有关情况以及指标限值如何确定等内容。科技处与标准编制人员共同对记者的提问进行了解答。发布会由宣教中心副主任张国兴主持。
新华社、中国环境报、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河北电视台民生六号线、河北青年报、燕赵晚报、石家庄电台以及河北广电新媒体、法制中国网、大燕网等多家媒体参加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张国兴:大家下午好。今天发布会主题是河北省两项地标的发布,一个是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的排放标准,一个是医疗废物焚烧的控制标准,这两项标准将于4月1号正式实施,也就是十天之后实施。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副处长李红彦同志进行发布。同时我们也邀请了这两项标准的起草者、专家来给我们解读。一位是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分析中心高级工程师王淑娟同志,另一位是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室工程师李歆琰同志。
大家知道,我们平时接触的环境标准主要分两类,一类是环境质量标准,一类是环境排放标准。所谓质量标准,就是自然界的环境质量,所谓排放标准,就是企业向自然界排放控制的标准,这两个标准很多人弄混了,不是一个标准。我们常说的PM2.5就是环境质量标准,他没有排放标准。再比如说我们五类水体,就是在自然界中最差的一类水体,它的浓度是每升40毫克,只能浇地。但是排放标准中最好的水是一级A,标准是50毫克,就是排放最好水也比自然界中的五类水还要差。这个很容易理解,我们排最干净的汗液,也比我们喝的自来水要差,成分要复杂。
环境质量标准大多是由国家制定的,而排放标准国家可以制定,地方也可以制定。如果国家没有标准,地方可以先行制定,如果国家有标准,地方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的标准。
今天发布的两项标准就是河北省地方排放标准。这两项标准填补国内相关标准的空白,国家没有,其它省份也没有。考虑到大多数人对标准可能感觉比较枯燥,不容易理解,这次特地请了省环境监测中心起草标准的专家来跟我们一起谈谈标准制订过程,谈谈制订背后的故事。也希望用这种方式能够对大家写稿发稿有所帮助。
下面先请李红彦处长做发布。
李红彦:各位记者:大家好!河北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两项标准报经省政府同意,已于2018年2月14日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切实贯彻执行好这些标准,经研究,省环保厅决定召开宣传贯彻两项标准新闻发布会。下面,我就这两项标准的有关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一、制订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和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重要意义
我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数量较多,有100余家,初步统计,其中邯郸16家、邢台15家、张家口14家、沧州13家、石家庄12家、承德10家、衡水9家、廊坊7家、唐山2家,其它如辛集、定州、保定各1家。生活垃圾填埋场目前普遍存在着垃圾填埋作业面操作不规范,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直接排放等问题,造成了恶臭投诉事件较多。多年来,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主要执行1993年的国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该标准发布时间较长,有些标准限值过于宽松,不利于引导污染防治技术进步,也不利于倒逼垃圾填埋行业规范建设,难以满足现阶段环境监管的需要。
同样,我省医疗废物处置机构有12家,其中8家采用热解焚烧处理工艺,3家分别采用回转窑式焚烧、干化学消毒和高温高压灭菌工艺,1家外送至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机构的环境监督管理主要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上述标准均属于综合性排放标准。综合性排放标准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多,监管中存在着特征污染因子选择困难、不统一的问题。另外,标准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也是基于本世纪初的技术水平设定,有些限值过于宽松,不利于进一步引导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技术进步与医疗废物焚烧行业升级改造,难以满足现阶段环境监管的需要。
因此,为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进一步加强对生活垃圾恶臭排放以及医疗废物焚烧企业的环境管理,制订更加严格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尤为重要与必要。
二、标准的制定原则与程序
我省地方环保标准的编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和我省的相关政策,以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实现我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主旨,努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标准编制注重先进性、前瞻性与经济技术可行性相结合,深入研究分析了我省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医疗废物焚烧污染管控现状,认真借鉴并对比了当前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的污染控制技术及其现行的排放标准,注重了与京津及周边省市的地方标准衔接,标准起草过程中多次进行专家论证,并征求了环境保护部、省直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相关企业的意见,通过了省质监局的审定与省政府的批准。
三、标准的主要特点
一是这两个标准均是我省首次制订,我们为了配合前两年重点行业,就是修订的标准,这两个标准相当于以前没有定,首次制定的标准,跟其它省市相比,是国内首个针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制订的地方标准,其它省市对恶臭污染物比如天津很早就发布恶臭污染物标准,但是那个标准针对全行业的,只要排放性恶臭污染物,包括焚烧的问题,其他的省市也有,对焚烧的叫危险废物焚烧,他们会定一个综合类的标准,因为每一个省自己重点控制,我们省选择了针对性,针对医疗废物来做的标准,我们从这个方面来讲,我们是国内首个标准,首个针对医疗废物焚烧控制制订的地方标准,标准针对性强,实施的可操作性强。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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