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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沙市区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8-09-14 15:00

来源: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

近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沙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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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沙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

沙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97号)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8〕2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全区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链条式管理体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5%;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农村实现“三有”,即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设施,有完善的收运体系和装备,有良好的运行机制保障(资金、队伍、监管)。完成垃圾分类试点任务,全面治理存量垃圾。中心城区城市餐厨垃圾合理利用和处理率达到70%。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二、主要任务    

(一)以无害化为目标,构建科学的技术支撑体系。推广先进适用、成熟可靠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先进环保、经济适用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开展创新示范,形成因地制宜的生态处理等体系,积极处理存量垃圾。

(二)以市场化为导引,构建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对参与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作业单位建立资信等级档案,对不达标的环卫作业公司实行淘汰制。建立“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场处理”为主的五大环节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运行管理体系。编制和完善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规划,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城乡考核机制,考核结果纳入数字化监控,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并实施奖惩。

(三)以多元化为基础,构建合理的资金保障与分担体系。通过财政分级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费收取等多种途径,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将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与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并努力争取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形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体系。

(四)加快垃圾收运体系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座符合标准的垃圾中转站。改变收集转运方式,全面取缔敞口未密闭运输车辆。逐步提高收集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配备足够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全密闭转运设备,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防止二次污染。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积极探索物联网技术应用,提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运行效率和能力。

(五)加快完成存量垃圾无害化处理。持续开展“三清一建”工作,整治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取缔敞口垃圾池。定期清理铁路、公路沿线和河道、湖泊、塘堰、沟渠淤积的存量垃圾。对积存垃圾堆放点,在环境评估的基础上,实施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定城乡生活垃圾渗滤液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渗滤液处理的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垃圾转运站的监督管理,确保渗滤液得到及时规范处置。

(六)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注重垃圾源头减量,大力推行垃圾分类,逐步扩大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体系,选择一批基础条件比较好、设施建设比较到位的居民社区(村)、开放式(封闭式)物业小区、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业门店等率先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并纳入“门前三包”管理;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措施,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实现“两网融合”。

(七)加快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配合市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绿化垃圾、粪便等资源化利用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构建完善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管理规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对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实施全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推动各类垃圾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和利用规模化健康发展。

(八)着力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深入宣讲生态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知识。各乡镇(街道)、区教育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宣传工作。在校园内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宣传垃圾无害化处理知识。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居民(村民)树立垃圾分类意识,自觉好维护公共环境。

(九)着力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情况在线监测、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考核、督办、通报,并在数字化监管平台上拓展“智慧环卫”系统,对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线上监控,指导各单位规范有序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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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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