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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沙市区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8-09-14 15:00

来源: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启动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2018年8月完成存量垃圾的治理工作;制定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建立项目库,制定时间表,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拟在城乡社区(村)、学校、购物中心等16个点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区,原则上各乡镇(街道)必须都有试点示范区域,条件成熟的可多申报;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建设,依托区数字平台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建设,年底完成;强力推进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年底完成6座生活垃圾中转站改扩建工作。完成城区密闭运输工作,城区所有垃圾运输车辆实现全密闭化运输;启动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场处理”的运行管理体系。

(二)全面攻坚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总结垃圾分类试点经验,在全区逐步推广,2019年力争城乡覆盖率达30%;强力推进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年底完成4座生活垃圾中转站新建工作。即沙北新区红星北路延伸段(国电变电站旁)、沙北新区东岳路(义乌小商品城)、沙市区岑河镇东湖村二组、观音垱镇坮林村;乡镇全面普及密闭运输车辆,配齐配足乡镇的运输车辆,提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运行效率和能力;探索建立各类垃圾处置中心,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开始试运行;完成垃圾分类试点区域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所有垃圾运输运输车辆全部安装行驶和卸载记录仪;开展年度考核,2019年底,初步建立技术支撑、运行管理、资金保障三大体系,全区所有乡镇完成转运设施建设,配套建设数字监测设施,垃圾分类试点地方运行良好。

(三)全面达标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在线监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并总结分类经验,逐步推广到其它区域;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的长效治理机制,拟完成四个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工作;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开展自查,对标对表补短板,生活垃圾全域治理体系全面形成,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迎接省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政、城建城管、农林水等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区城管局为主要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农林水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由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其工作职责是做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管和考评通报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把生活垃圾达标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在工作部署、人员组织、财力保障等方面加强统筹,强力推动。

(二)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运行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整合政策、资金、项目,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生活垃圾达标治理工作,努力提升改善城乡生活环境。各乡镇(街道)是辖区内生活垃圾达标治理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组织领导、设施配置、队伍管理、制度建设、运行保障以及对市场化专业公司的质量监管等。各社区(村)要落实好“门前三包”工作,广泛宣传引导村(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实现垃圾精确分类和资源利用。

(三)保障资金投入。积极向省财政申请地方政府债券统筹支持。按照“分级负责、以奖代补、受益负担”的保障原则,将生活垃圾达标治理费用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乡镇以上环节的所有垃圾治理设施设备建设、收转运服务费用、垃圾处置费用、对乡镇的项目奖补等,由区级财政负担。各乡镇财政要将本行政区域的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其农村垃圾治理的设施建管、运行服务、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各村居要多措并举筹集生活垃圾治理经费,增强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确保收支平衡。

(四)强化督查考核。分级负责、硬帐硬结,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区城管办牵头,依据本方案并结合《沙市区生活垃圾全域治理考评办法(试行)》,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城乡生活垃圾达标治理进行日常考评,考评实行百分制,一月一考评,一季度一通报,其考核结果纳入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评价,每年年终进行资金奖惩兑现。乡镇对村居的考评,由各乡镇党委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则,参照区级考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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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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