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11 10:01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E20研究院固废产业研究中心
E20研究院认为,建筑垃圾处理行业目前面临最主要的问题一是由于非法堆弃成本较低所带来的合法处置设施进料不稳定,以及末端资源化产品消纳不稳定所带来的需求风险。前者需通过法制体系的完善对非法处置建筑垃圾予以惩戒,加大其违法成本进行解决。而后者可通过后文中提到的“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探索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强制使用制度,明确产品质量要求、使用范围和比例。”类似政府包销的形式承担部分需求风险,为社会资本稳定运营收入。在这方面,上海市已有应用。
另外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较低也与前端物料成分混杂有较大关系,一般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均采用人工分拣的形式将进料进行简单分拣,不同材料可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以获得不同的再生产品,但原料掺杂会增加处理设备的运转负荷同时大幅降低再生产品的价值,此时可通过更为先进的机械化甚至智能化分选预处理得到部分提升。目前我国建筑垃圾机械化、智能化分拣设备已有较好应用(如加隆机械、安麒智能)
延伸阅读:
E20研究院将于2019年推出《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分析报告》对该行业进行深入剖析,敬请期待。
(五)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筑牢危险废物源头防线。新建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管理要求,明确管理对象和源头,预防二次污染,防控环境风险。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生态环境部指导)
夯实危险废物过程严控基础。开展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探索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利用、转移、贮存、处置情况。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生态环境部指导)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及时掌握流向,大幅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指导)开展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制度试点。(生态环境部指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强化地方政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责任,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
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标准规范。以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为基本原则,明确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二次污染控制要求及资源化利用过程环境保护要求,规定资源化利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限值,促进危险废物安全利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将危险废物检查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利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部指导)
E20研究院观点:
E20研究院认为,目前我国危险废物处理行业面临的问题主要在三个方面:产生端家底不清、转运端管理混乱、处置端运营不安全。“清废行动2018”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以及前段时间一些负面的报道均直指这三大问题。
此次《通知》中提出的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若得以充分执行,便是解决产生端家底不清的有效方案。排污许可逐渐向前端渗透,以物质流为基础,产废单位通过生产工艺及进料进行预估并申报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种类以及数量,管理部门适时进行抽检核查,确保危险废物产生端清晰透明,同时通过对“三本台账”的核对也可在源头避免非法处置的发生。
在转运端管理施行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加强管理并及时掌握危险废物的流向。E20研究院观察到,目前我国各省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方式及程度尚不完全统一。部分地区通过严令禁止危险废物的跨省转入,控制辖内环境污染风险事件的发生。但此举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区域处置能力的合理配置,邻近的外省地区需舍近求远将危险废物转运至其他处置设施,综合处置成本增加,总体环境风险增加。但造成此种状况的原因一部分也在于以往监管力度不足,非法跨省转移、倾倒事件时有发生,地区保护逐渐形成。E20研究院认为,通过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杜绝非法转移、倾倒事件的发生,有望逐渐改善我国危险废物转运状况。
E20研究院《危险废物处理行业分析报告(2018版)》中提到,我国危险废物处理的发展将有以下趋势:
- 行业逐渐集中,形成区域性垄断,巨头企业逐渐产生。
- 细分技术企业在细分领域各领风骚,与综合型企业技术互补,协同发展。
- 随着市场的高度集中,危废处理技术的进一步整合发展,技术越发成熟,安全标准将会逐步提高,有效控制二次排放;政府监管也将更加高效,由监管转入服务支持的角色。
- 由于危废处理设施的规模化、集中化,将形成全国范围的专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 行业巨头会形成综合型危废全面处理解决方案提供商,具备全过程处理能力;并将责无旁贷的承担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社会责任。
而在发展过程当中也正面临“三大博弈”:水泥窑企业与传统危废处置企业的博弈、场内危废处置与场外处置的博弈、无害化处置危废与危废资源化利用的博弈(具体内容请关注:薛涛:四维集约,合纵连横—盘点固废产业年度盘点格局)
延伸阅读: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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