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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发文规划北京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时间:2022-05-11 13:22

来源:中国固废网

2.丰富专项监测网络

加快发展各具特色、结构合理的专项土壤监测网络。完善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有序增加监测点位,力争做到食用农产品产地全覆盖;建设园林绿化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重点在园地和林下种植食用农产品的林地、水源涵养林地布设监测点位;地球化学元素监测网络继续开展长期监测。

3.动态共享部门数据

以满足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保障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需求导向,数据资源的产生和提供部门及时响应、更新共享数据。农业农村、园林绿化部门共享农药、化肥的使用数据,以及农用地、园林绿化用地相关环境监测数据;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共享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信息(发规划许可证的地块边界和面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信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享施工许可证的相关情况。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共享关停退出企业相关信息。水务部门共享农田灌溉机井相关情况等。

4.信息化集成应用

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整合涉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空间国土规划、土地开发、项目建设及各类土壤环境监测、调查和筛查等信息,升级数据管理和分析能力,优化模块设置,探索基于可视化工具实现土壤环境管理直观展示功能,支撑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等工作的智能化管理,支持土壤环境状况综合评价。

(三)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1.推进部门联合执法

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管控、修复的情况;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部门联合开展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的监督检查。

2.加强多轮次专项执法

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等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自行监测规范开展及超标情况,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市含电镀工序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电镀设施“跑、冒、滴、漏”情况和电镀废水排放情况,督促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

3.健全检查监管方式

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土壤环境的非现场检查,重点关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违规开发情况、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设备设施拆除情况,关闭搬迁地块再开发情况,以及受污染耕地食用农产品种植情况。依法将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纳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管理。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按要求开展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提升执法水平,每年组织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培训。

(四)提升宣传教育能力

深入开展多形式多场次的土壤污染防治普法宣传,全面提升学法用法能力,形成保护土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共识。把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园林绿化等部门分别开展本系统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培训,同时加强部门间联合培训,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增强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动中小学生态环境教育,编制《初识北京的自然与生态环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等重要环保宣传活动和“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系列活动等,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知识。

五、重点工程

(一)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膜回收、可降解地膜示范区或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通州区、顺义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开展农业面源监测评估试点,布设种植业环境质量监测点,加强种植业环境监测。

(二)农用地安全利用

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污染耕地溯源排查和成因分析。试点开展农用地轮作休耕或治理修复。平谷区开展受污染园地限根栽培等“无土”安全利用试点。

(三)工矿企业土壤污染源头预防

以本市典型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重金属减排、提标改造等源头预防,开展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试点。开展尾矿库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周边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

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试点开展老旧厂房等改造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途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土壤污染综合防控工作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强化各级政府管理责任,推进部门联动,凝聚各方合力,形成既分工明确又协同监管、统筹推进落实的良好局面。紧紧围绕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研究推进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增强相关配套政策支撑,科学合理制定年度重点任务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切实将规划蓝图转化为发展实效。

二、完善经济政策

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各区将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纳入项目储备。统筹用好市级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提升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精准度,优先支持“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进入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持续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生物防治等相关工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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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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