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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5-10 11:30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三)2021年12月31日,省发改委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吨热轧带钢项目违规建设问题限期整改。

(四)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完成违规新增炼铁产能的450立方米高炉改造后,2021年12月23日,省发改委组织专家进行测量评估,高炉有效容积调整为445.86立方米,达到整改目标。

(五)辽源市督促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按照施工设计、行业标准,完成擅自扩容高炉的调整恢复。2021年12月23日,通过省市两级发改和工信部门共同组织的验收,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违规新增钢铁产能问题完成整改。

(六)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完成了焦炉烟气脱硝、脱硫和原有除尘设施的调试运行,实现达标排放。目前干熄焦系统土建工程已全部完工,干熄炉主体设备已安装完成,但干熄炉鼓风装置、余热锅炉系统、循环风机及公辅系统中的电控设备受疫情影响未按时到位,工程总体进度完成50%左右。

(七)辽源市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办理了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18.8平方米竖炉、年产80万吨200H型钢等13个项目手续。

一是2021年8月底前,完成了18.8平方米竖项目、年产286万吨高碱度烧结矿建设项目、2*600TPD活性双膛窑项目、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10平方米竖炉烟气脱硫一体化项目、14平方米竖炉烟气脱硫一体化项目、25万吨废钢破碎项目等7个项目的第三方质量安全鉴定。

二是2021年11月10日,完成了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自备电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022年4月,完成了超高温亚临界煤气发电自备电站项目、年产80万吨200H型钢项目的环保验收和第三方质量安全鉴定。2022年1月30日,完成了18.8平方米竖炉项目环评审批手续,12月份完成了环保验收手续。

三是2022年5月24日,完成了2×33000m3/h制氧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四是2021年12月21日,完成了2×15000m3/h制氧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022年8月24日,办理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获得了用地审批。

五是2021年12月30日,完成了年产180万吨热轧带钢(特殊钢)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2年3月8日取得省发改委节能审查意见,4月7日补办了施工许可,5月27日完成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八)辽源市已建立行业监管联动机制,截至2022年8月底,共计驻场55次,填写驻场日志275份,对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26处有组织排放废气点位进行全面现场监测,全部为达标排放。

七、白城市吉林梅花氨基酸高耗能项目能耗减量替代承诺落空。2018年,为推进项目顺利通过节能审查,白城市政府向省发展改革委承诺到“十三五”末实现新增能耗减量替代。但督察发现,相关任务未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2022年6月17日,白城市调整完善并发了《吉林梅花氨基酸生产项目能源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

(二)2022年6月21日,白城市发改委依据调整完善后的《吉林梅花氨基酸生产项目能源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印发《吉林梅花氨基酸生产项目能源消费减量替代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减量替代工作任务。

(三)白城市发改委按照分工方案要求,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任务,目前,相关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八、白山市吉林鼎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焦化项目未通过节能审查,但已违规建成一座5.5米捣固焦炉及配套设施,基本形成年产60万吨焦炭生产能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一)2021年6月1日,白山市向江源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吉林鼎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焦化产能等量替代项目限期整改意见的通知》,江源区政府已要求该项目限期完成节能审查。

(二)2022年1月4日,白山市向省发改委报送了《关于申请审查年产120万吨焦化产能等量替代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2月14日,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吉林鼎运新能源股份公司年产120万吨焦化产能等量替代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审查。

(三)白山市组织江源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对吉林鼎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九、一些地方去产能工作落实不到位。辽源市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2018年以来,租赁吉林京东管业有限公司非法建设的3台225立方米小高炉违规生产铁水炼钢,铁水使用量达206.6万吨。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2022年6月底前,各地党委、政府均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去产能、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

(二)各地工信局已按照省工信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了2022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持续对水泥、石化、数据中心等行业进行全覆盖专项节能监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监察结果及时汇总上报省工信厅。

(三)省工信厅每月调度辽源市工信局、东丰县工信局,跟踪整改落实情况。2022年8月17日,省工信厅组织专家深入吉林京东管业有限公司开展专项调研指导,了解整改工作情况和工业固废处理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展,并对整改工作给予指导服务。

(四)2022年5月27日,四平市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指导并推动各县(市、区)对钢铁、建材(烧结砖瓦装置—砖瓦轮窑)等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五)吉林京东管业有限公司3台小高炉已完成整改。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解除了与吉林京东管业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

十、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合力尚未形成。一些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问题更为突出。辽源市东丰县政府临时编造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应付督察。2019年、2020年,全省60个县(市、区)中有20个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向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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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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