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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看环保】委员呼吁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时间:2013-03-22 09:06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杨瑞雪

2013年的全国两会已于3月17日正式落幕,今年两会的上被列为“一号提案”的是九三学社中央提交的《关于加强绿色农业发展的建议》。这份提案指出,全国耕地重金属污染面积在16%以上,对水环境和食品安全带来严重隐患。由于涉及粮食安全等切身利益问题,土壤污染防治愈加紧迫。在今年两会召开期间,有关土壤污染的议案与提案诸多,其中多个提案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壤保护责任主体,规范土地修复标准。

我国土壤污染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九三学社中央提交的《关于加强绿色农业发展的建议》提出,我国对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都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并且分散而不系统,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细则和有威慑力的责任追究条款。我国《宪法》、《侵权责任法》、《刑法》、《农业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主要针对农业用土壤污染防治,均未全面覆盖各类用地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古今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青也表示,现行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局限性较大,大多是宣示性、鼓励性的条文,可操作性不强。她表示,“我国急需制定一部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对各类用地的质量标准建立、污染的风险评估、污染控制以及污染后的治理与修复等进行系统调整。”

制定土壤保护法 规范土壤修复标准

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吴青带来了《关于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和长达7000多字、共6章62条的草案建议稿。在提案中,吴青建议,应建立土壤污染标准制度、清洁生产制度、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制度、土壤污染监测制度、土壤治理与修复制度、土壤污染应急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七项制度。另外,她特别提出,专门立法一要突出对污染物的控制,包括固体废弃物、农药化肥、放射性物质、危险化学品等;二要突出风险监控;三要建立土壤治理和修复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民进专职副主委唐瑾在提案中建议,土壤保护立法应明确企业和政府有关土壤环境保护与修复治污的责任,并将土壤污染治理作为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她还提到,北京、武汉、重庆、广西等省区市已开展不同程度的土壤整治修复工作,但没有国家制定的统一技术标准可依。因此她还建议加快制定土壤修复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土地污染修复。  

 

编辑:杨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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