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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公布 9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23-05-08 16:36

来源:深圳人大网

本条例以日期为单位进行处罚的,不足一日的按照一日计算。

第七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本条例涉及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一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轻微违法以及初次违法等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情形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根据管理现状、执法实际,编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报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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